2026年1月2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6〕2号),正式部署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报告编报工作,核心目标是强化内控建设、规范评价流程、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该文件明确了多项总体要求,具体包括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科学客观评价、严格落实真实保密填报要求、强化审核管理、深化评价结果应用,同时注重减轻基层单位工作负担。
在具体执行层面,文件明确划分了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编报时限与工作流程,细化了各类内部控制报告的报送标准与要求,确保编报工作有序推进、规范落地。此外,文件还对编报资料的获取渠道、单机版填报软件的使用方法、内控工作常态化管理等相关事项作出具体说明,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后续,财政部将对各单位编报情况开展审核工作,并对整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切实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6〕2号)附件一明确的《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是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财办会〔2025〕11号)要求、推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规范化开展的核心依据,其设置严格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和持续性五大基本原则,旨在科学衡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水平,同时切实减轻基层单位负担,实现“以评价促实施、以报告促建设”的工作目标。
该评价基本指标总分共计100分,整体框架清晰、层级分明,分为四大类核心指标,各指标相互衔接、各有侧重,全面覆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关键环节,具体构成如下:
一、组织层面内部控制(20分)
作为内部控制的基础保障,该类指标重点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架构与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涵盖议事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情况、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及运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立与实施等核心内容,与内部控制评价的全面性、重要性原则高度契合,旨在从源头规范内部管理,筑牢内部控制根基。
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60分)
该类指标是评价的核心重点,分值占比最高,聚焦行政事业单位各类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涵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高频核心业务。指标针对各业务环节的关键管控点,明确了具体的评价内容、分值分配及评分细则,确保评价工作可落地、可操作,能够精准反映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实施成效,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尤其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
三、内部监督(10分)
内部监督是内部控制持续优化的重要支撑,该类指标主要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重点关注监督机制的完整性、监督流程的规范性,以及监督结果的运用成效,推动形成“实施评价—问题整改—结果应用—持续优化”的管理闭环,确保内部控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同时衔接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机制,避免重复评价与监督缺位。
四、补充指标(10分)
为兼顾评价工作的统一性与灵活性,充分适配不同部门、不同单位的内部管理实际,该类指标实行“基础统一、自主补充”的管理模式,严格遵循可操作性和持续性原则。根据要求,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在基本指标基础上细化补充指标的具体内容;各单位可进一步结合自身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补充能够反映本单位特色、贴合内部管理重点的评价指标,并自行制定相应评分细则,既保证了评价标准的统一性,又提升了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避免“一刀切”。
结合公立医院行业特殊性,特制定专属补充评价指标,该指标小计分值为10分。指标全面覆盖公立医院核心特色业务,精准契合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实际,是对通用补充指标的进一步细化、完善与延伸,切实弥补通用指标在公立医院特色领域的评价短板,具体总结如下:
该专属补充指标紧紧围绕公立医院核心管理领域,科学设置诊疗项目管理、医保基金管理、科研与教学管理、互联网诊疗管理、医联体管理、生物安全性管理6项一级评价指标,细化涵盖21项具体评价内容,分值分配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导向明确。其中,医保基金管理、科研与教学管理、生物安全性管理三项指标分值占比相对较高,重点聚焦公立医院医保资金使用规范、科研教学工作有序推进及生物安全常态化防控等关键领域,深度契合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定位及运营管理核心需求,凸显公立医院行业发展特色。
评分细则设计兼具严谨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采用“扣分制”为主要评价方式,明确界定各类违规情形的具体扣分标准,做到奖惩清晰、权责明确。多数指标明确规定“每发现一处违规,扣除对应分值,扣完本指标分值为止”;部分核心指标采用“达标不扣分、未达标全额扣分”的刚性评价方式,确保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规避评价过程中的主观性、随意性问题。
评价内容紧密衔接卫生健康、医保、物价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既严格落实依法执业、收费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等基础管控要求,也重点关注科研经费规范管理、医联体协同联动、生物安全全流程防控等公立医院特色工作,全面覆盖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中的重点环节、关键流程和风险隐患点,切实发挥评价指标的导向、约束与促进作用,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评价 类别 | 一级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四、 补充 指标 | 诊疗项目管理 | 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 0.5 | 每发现一次未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形,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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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收费是否符合物价部门及医保部门政策。 | 0.5 | 每发现一次诊疗项目收费不符合物价部门及医保部门政策的情形,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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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并对执业活动依法依规情况开展检查。 | 0.5 | 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已建立且对执业活动依法依规情况开展检查的,不扣分;未建立制度或未开展检查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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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管理 | 单位是否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严格落实医保政策。 | 1 | 每发现一处未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未严格落实医保政策的情形,扣0.2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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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医保管理促进临床合理诊疗。 | 0.5 | 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已强化、医保管理加强且有效促进临床合理诊疗的,不扣分;未落实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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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并定期检查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 0.5 | 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已完善且定期开展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的,不扣分;未完善管理或未定期检查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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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教学管理 | 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教育项目经费的预算控制和闭环管理。 | 0.5 | 每发现一处未严格执行教育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情形,扣0.2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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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优化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并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 | 0.5 |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已优化完善且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的,不扣分;未落实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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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按照科研经费制度规定,开展看科研经费审核、审批、支付控制、核算和归档等程序。 | 1 | 每发现一张票据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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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诊疗管理 | 单位是否完善互联网诊疗管理,是否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各部门权责界定。 | 0.5 | 互联网诊疗管理已完善、归口管理部门及各部门权责界定已明确的,不扣分;未落实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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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健全与第三方合作的评估、审批程序。 | 0.5 | 与第三方合作的评估、审批程序已健全的,不扣分;未健全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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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管理 | 单位是否优化医联体管理、明确医联体业务审批程序。 | 0.5 | 医联体管理已优化、医联体业务审批程序已明确的,不扣分;未落实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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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明确牵头医院与医联体成员间的职责权限、业务联动、诊疗服务与收费、资源与信息共享、绩效与利益分配等制度。 | 0.5 | 牵头医院与医联体成员间的职责权限、业务联动、诊疗服务与收费、资源与信息共享、绩效与利益分配等制度已明确的,不扣分;未明确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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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加强对医联体业务的监督管理。 | 0.5 | 对医联体业务的监督管理已加强的,不扣分;未加强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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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性管理 | 是否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管控。 | 0.5 | 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已强化的,不扣分;未强化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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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加强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 1 | 每发现一处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活动的管理或监督存在违规的情形,扣0.2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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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健全生物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筑牢公立医院生物安全防线。 | 0.5 | 生物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已健全且医院生物安全防线已筑牢的,不扣分;未落实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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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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