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起,《浙江省全链条支持创新药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将实施。其中提到,对深度参与创新药临床前研究并协助获批上市的研究型医院,每个创新药项目按总额度不超过800万元给予补助。

浙江的《若干举措》亦是对去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的响应和落实。顶层信号释放后,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等多个省市印发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措施,江苏省近日也表示,相关措施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真金白银”鼓励医疗机构支持临床研究
相比北京、上海的举措,浙江省《若干举措》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医疗机构作为创新的重点策源地,“真金白银”鼓励医疗机构参与创新药研发。
在提高新药临床研究质效方面,《若干举措》提出要深入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
对深度参与创新药临床前研究并协助获批上市的研究型医院,每个创新药项目按总额度不超过800万元给予补助。
而上海则主要通过鼓励设置研究型床位支持临床研究,并未设定明确的单个医院资金补助。
优化绩效考核对于提高医疗机构参与创新药临床研究的积极性至关重要。浙沪两地都在该方面有所涉及。浙江提出指导研究型医院提高纳入临床研究的住院或门诊患者比例。对仅用于临床研究的床位,不纳入病床效益等考评体系。产业链协同方面,浙江还提到要优化临床研究成果转化考评奖励机制,试点开展作价入股转化。
而在临床试验中,浙江的措施同样提供直接的资金补助和科研加分,以鼓励医疗机构牵头临床试验。比如,《若干举措》提到,为研发清单内新药提供临床Ⅱ期、Ⅲ期试验服务的牵头医疗机构,按年度实际到位经费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由浙江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的研发清单内新药临床Ⅱ期、Ⅲ期试验项目,在各类科创平台、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及人才评价过程中视同为省级科研项目。
浙江还格外重视医院在创新药推广应用中的角色。浙江省的《若干举措》提到要编制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应用清单,医院需按“应配尽配”原则采购;在教育层面,组织行业协会和医疗机构推广创新药使用经验,指导医生科学合理用药。为减少医院因使用创新药带来的压力,《若干举措》还表示创新药不纳入医院绩效考核(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均次药品费用等)。
浙江推进“医学高峰”建设
纵观浙江省《若干举措》的21条措施,对于创新药和研究型医院的支持,直接的资金激励是较为突出的特征。
浙江省在政策解读中提到,创新药械的研发和生产是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但我省创新药仍存在源头创新能力弱(大部分国产创新药属于跟随、模仿)、研发同质化现象明显、政策协同不足等问题。
相比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平台,浙江如要发展创新药产业,显然需要更大程度依赖本地医疗机构支撑研发。
去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建设研究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到“重点依托研究型医院,积极推进高水平医院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有组织的联合攻关,努力打造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
浙江首批遴选了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6家、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10家、研究型医院培育单位16家。
(6家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包括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10家研究型医院建设单位包括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16家研究型医院培育单位包括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等)
在2024中国研究型医院大会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俞新乐表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对研究型医院的探索起步于2019年,2023年正式提出了加快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的目标,强调以高水平医院为主体,以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支撑,以突出临床问题为导向,以医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临床应用为核心,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转型赋能。
在药品上市加速度过程中,浙江龙头医疗机构已经起到作用。
据《浙江日报》报道,钱塘与浙大一院等省内7家三甲医院共建临床试验合作中心,优先为区内72家企业开放共享临床资源,并签订135项临床合作。通过区级临床试验合作中心,加速葆元医药与浙一医院、邵逸夫医院、省肿瘤医院等省内三甲医院合作,有效降低对接成本,获得临床资源的优先共享权,加速创新药研发上市进度。
2024年12月,位于浙江杭州钱塘区企业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产品己二酸他雷替尼胶囊正式获批上市。这是钱塘(新)区首款自主培育的创新药,也是浙江省去年唯一一个上市的一类创新化药。
今年年初,浙江省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接续推进“医学高峰”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对于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提供“一业一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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