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康复服务将成为未来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为众多康复患者迎来了居家康复治疗并可医保报销的新时代。 第二条,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以居家、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为主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卫生服务形式。 第七条,从事家庭病床服务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注册执业资质,并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能独立开展工作。 这一规定意味着上门康复是包含康复治疗师的! 第九条,家庭病床服务应当以安全有效为准,医疗安全能得到保障,治疗效果较确切,消毒隔离能达到要求,医疗器械能在居家、居住的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根据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服务: (一)诊疗服务。家庭病床巡诊、上门服务、出诊、配药等; (二)检查检验。心电图、血压检测、血液化验、尿液化验、粪便化验、鼻咽拭子检测等; (三)护理服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等; (四)治疗服务。吸氧、雾化吸入、换药、冷热湿敷、导尿等; (五)中医治疗。中药饮片和针刺、灸法等中医非药物疗法; (六)康复治疗。康复评定、物理因子疗法、运动疗法(PT)、作业疗法(OT)、言语疗法(ST)等; (七)安宁疗护。评估服务、疼痛和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社会支持和哀伤辅导等; (八)药学服务。用药指导、药物咨询等居家药学服务等; (九)咨询指导。建床指导、预约转诊、健康管理、康复指导、中医指导、护理指导、营养指导、病情指导等。 附件: 面对这一趋势,我们期待政策层面能够给予康复人员更多的支持与保障。一方面,明确治疗师在家庭病床服务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让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一方面,加强对上门康复服务的监管与规范,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让患者们能够放心地接受康复治疗。 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的不断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上门康复服务将成为未来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康复医师、治疗师们也将在这一领域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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