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启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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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医保局

《通知》明确,将遴选15个左右省份或地级市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用2-3年时间先行先试,积累一批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并逐步向全国推广。同时,《通知》明确试点地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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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分批制定适宜按病种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目录。试点地区须遵循“中医优势明显、临床路径清晰、诊疗效果确切”等原则,在国家目录框架内遴选本地病种,确保所选病种能真正代表中医药的疗效优势。


确立支付标准是本次试点的核心。两部门明确,各地需以历史费用数据为基础,合理确定每个中医优势病种的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其中,外科类中医优势病种可参照对应的西医病种支付标准;内科类病种则需综合考虑历史数据与西医保守治疗标准。国家医保局表示,试点后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试点前,充分保障中医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同时,两部门支持将中医日间病房、康复病房等纳入按病种、床日付费,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门诊中医药服务,并对中医医共体在医保总额上给予倾斜,构建全方位的中医药发展支持体系。


中医优势病种是指在治疗特定疾病时,中医药疗法体现出独特疗效和价值的一类病种,常见于慢性病、功能失调性疾病及疑难杂症等领域。按病种付费是一种医保支付方式,其将患者治疗全过程标准化为一个定额支付标准,医保部门按此预设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按病种付费旨在激励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试点遴选申报工作,可以省或地市为单位申报试点。原则上每个省份不超过1个试点,以省为单位申报试点的,全省需统一中医优势病种目录。书面申报材料经省级医保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10月31日前同时报送至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来 源 / 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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