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的发布会现场,一份印着红色文件头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被分发到记者手中。这份政策文本,首次将“商保创新药目录”纳入国家医保调整框架,标志着中国创新药支付体系迎来历史性重构。

7月1日上午,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5方面16条政策组合拳直击创新药发展的核心痛点。


国家医保局成立7年来累计将14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带动相关药品销售超6000亿元的成绩单背后,是中国创新药产业从“跟跑”到“并跑”的艰难转型。


当同质化竞争、支付能力落差、入院难等问题仍制约产业发展时,这份文件首次构建了覆盖研发、准入、支付、应用全链条的政策支持体系,为中国从“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按下加速键。





01
破局时刻

发布会披露,《若干措施》的核心突破在于重构医疗保障支付体系,首次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形成“基本医保保基础、商保目录促创新”的分级保障机制。这一设计直指创新药支付的核心矛盾——高临床价值药品与医保“保基本”的定位冲突。

根据政策设计,商保目录聚焦三类创新药: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覆盖范围的产品。其运作机制包含三大创新:

• 价格保护机制:通过协商确定结算价并探索严格的价格保密,保护药企合理利润空间;
• 考核豁免权: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医保自费率指标及集采替代监测范围;
• 快速准入通道:与医保目录联动,实现直接挂网采购,破除“一品两规”限制。

当医保基金年支付4100亿元支撑149种创新药的市场放量时,商保目录的设立为肿瘤靶向药、基因疗法等高价创新疗法开辟了新支付通道。

02
研发革命

《若干措施》首条即明确 “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 ,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向药企开放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核心数据资源。这一政策突破将改变传统研发的“盲人摸象”状态。

医保数据的价值在于其真实世界研究的金矿属性。政策要求开发适配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支持企业合理布局研发管线。

政策同步配套三大研发支持工具:

• 投资机制创新:鼓励商业保险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培育“耐心资本”(第2条);
• 准入预审制度:创新药上市申请受理同步启动医保准入指导(第3条);
• 专项攻关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领域的卡脖子问题(第4条)。

03
准入松绑

针对创新药“纳入医保即面临大幅降价”的行业焦虑,《若干措施》第六条给出关键解决方案:优化续约规则与支付标准形成机制。

新政允许医保目录内创新药在两种情况下获得降价缓冲:

• 当销售额超出预期时
• 当新增适应症时

企业可通过谈判调整支付标准,且降幅可不高于简易续约规定水平。这彻底扭转了“卖得越好降得越狠”的逆向激励机制。

支付标准制定技术同样升级:综合运用药物经济学评估、卫生技术评估,兼顾患者获益、研发投入、市场竞争等多维度因素。

04
临床破壁

创新药入院“最后一公里”难题由来已久。《若干措施》连出三招破除制度障碍:“3个月药事会”强制机制(第10条):要求医疗机构在目录更新后3月内召开药事会,不得以药占比、用药目录数量为由限制创新药配备。

“一品两规”豁免权:医保谈判药与商保目录药可突破医疗机构药品品规限制。这解决了医院因采购目录空间有限排斥高价创新药的痛点。

“特例单议”支付通道(第12条):对使用创新药且不适合按病种付费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殊支付评议。医保部门按季组织专家评审,实现创新药使用的精准支付保障。

05
资本赋能

政策最具前瞻性的突破在于打通医药与金融的产业闭环。《若干措施》第二条明确:“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支持险资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方式提供长期资本。

这标志着商业保险在创新药生态中的角色蜕变——从单纯的支付方升级为产业投资者。同步激活的还有多层次支付体系(第14条):

• 鼓励慈善捐赠支持困难群体用药
• 医保部门向商保开放数据共享、结算清分支持
• 商保覆盖的创新药病例可不纳入DRG病种付费

政策同时打开国际化通路(第15条),支持搭建面向东南亚、一带一路国家的全球创新药交易平台,借助港澳跳板推动中国创新药出海。

06
产业变局

资本市场的嗅觉最为敏锐。6月30日新政发布预告当日,医疗健康ETF盘中逆势翻红,泰格医药、凯莱英等CXO龙头涨幅超4%。这反映了投资者对政策红利的前瞻预判。

天风证券杨松团队指出,中国创新药已具备三大发展动能:

• License-out交易爆发:为药企提供持续现金流
• 跨国药企认可度提升:加速技术合作与管线推进
• 差异化创新能力突破:在新靶点、新机制领域实现领先

政策更深远的影响在于重构产业逻辑。当医保基金2025年前5月为谈判药支付4100亿元时,《若干措施》建立的“60%基础用药+25%商保创新药”支付结构,将彻底改变药企的研发决策模型——从“医保准入能力”转向“临床价值创造”。

可以预见的是,这场始于支付端改革的产业变局,终将把中国推向全球医药创新的核心舞台。

下附《若干措施》条目原文:


《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举措,推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大创新药研发支持力度


(一)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方信息互通与协同,做好医保数据资源管理,推动医保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利用。在确保数据安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探索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必要的医保数据服务。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做好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支持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布局研发管线,提升创新效率。


(二)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


(三)加强药品目录准入政策指导。优化医保部门企业接待机制,畅通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沟通交流渠道,有针对性加强创新药在药品目录准入方面的政策指导。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参照药、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


(四)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重大传染病、高发重大慢性病、儿童用药、罕见病等重点领域,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作用,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开展以创新药研发为导向的科研攻关。


二、支持创新药进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


(五)健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立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临床技术进步,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以下称医保目录)。在坚持“保基本”的基础上,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


(六)合理确定创新药医保支付标准。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卫生技术评估等技术方法,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患者获益、市场竞争、研发投入等因素,由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谈判形成与中国国情和市场地位相匹配、符合药品临床价值的医保支付标准。提高医保谈判测算专业化能力水平,完善测算方法,更好体现药品的临床价值。优化续约规则,允许医保目录内创新药在销售超出预期、增加适应症等触发降价的情况下,通过谈判合理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可不高于简易续约规定的降幅,稳定企业预期。医药企业向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药品不受医保支付标准限制。


(七)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适应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需要,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结算价,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机制。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的范围。统筹做好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衔接。


(八)强化创新药真实世界研究。探索建立科学的真实世界研究方法,鼓励创新药开展真实世界研究,推动研究结果与药品目录准入、续约、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等挂钩。研究制定创新药临床综合评价技术指南,推动评价结果拓展应用,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创新药配备使用能力。


三、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


(九)优化药品挂网程序。企业可自行选择创新药挂网首发受理省份,做好创新质量层次评价,自主合理定价,受理地按规则办理并承担管理责任。纳入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创新药,可按规定实行直接挂网,落实联审通办,采取申报沟通前置、简化资料要求、缩短办理流程、省域间快速协同等支持措施。省级集采机构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受理核验挂网申请、纳入平台、开通网上采购资格,提高挂网环节全流程服务效率。


(十)推动创新药加快进入定点医药机构。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十一)提高临床使用创新药的能力。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创新药使用能力建设。鼓励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总结创新药使用经验,开展创新药临床使用培训,指导医师合理使用。统筹考虑药学服务产出等因素,研究编制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


(十二)完善创新药医保支付管理。对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的病例,不适合按病种标准支付的,支持医疗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医保部门应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按季度或月组织专家对特例单议病例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对相关病例实行按项目付费或调整该病例支付标准。


(十三)做好供需双方医保服务。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加强创新药供应保障。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应用,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药品需求快速响应、信息便捷查询等服务。未按要求配备、供应的药品按程序调出医保目录。统筹实施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和即时结算政策,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效率。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企业结清款项。


四、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


(十四)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功能。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范围,推动企业和个人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支持困难群众使用创新药。医保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给予数据共享、结算清分等方面的合作支持,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经审核评议程序后支付。


(十五)促进创新药全球市场发展。发挥我国巨大产能、超大市场和丰富经验的优势,在国际交流合作中主动宣传推介中国创新药发展成果。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面向东南亚、中亚和其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搭建全球创新药交易平台,加强国际推广。支持创新药企业借助香港、澳门相关优势,促进中国创新药走向世界。鼓励更多创新药进入中国市场,更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保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协同,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形成从需求端拉动创新药发展的合力。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并与相关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政策衔接配套。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创新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落实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加强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将创新药支付纳入基金监管重点范围。


参考资料:
1.国家医保局:支持引导中国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央广网

2.《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 包括5方面16条措;央广网

3.重构医疗保障支付生态,商保创新药目录首次纳入医保调整方案,医疗健康ETF泰康跟踪指数盘中翻红上扬;界面新闻

4.《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界面新闻

5.大利好!两部门重磅发布,一个板块直线拉升;每日经济新闻

6.商保创新药目录首次纳入医保调整方案 创新药资产重估有望延续;财联社

来源:同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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