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评审工作程序,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竞争性评审。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拟确定15个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城市(详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如对评审结果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国家中医药局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 联系电话:010-59957671 010-68551297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公示名单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国家中医药局中西医结合与少数民族医药司 2025年7月16日2025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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