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国务院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我国今后5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定下蓝本。值得注意的是,《规划》对我国“十五五”时期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作出具体要求,彰显国家对构建逐步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务网、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国民心理健康素养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国家持续强化顶层布局,搭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制度框架。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促进心理健康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部署。2019年起,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探索将社会心理服务融入基层、融入公卫、融入治理。进入“十四五”时期,政策力度持续加大,精神专科医疗资源扩容被提上日程;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持续深化,社区康复服务、“精康融合行动”等相关文件密集出台,精神障碍人员的管理链条日益完善。

2025年,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全面开通,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体系进一步健全,心理援助工作迈入更加标准化发展的新阶段;“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的开展及时填补服务“空白点”,补齐专科短板,全面提升精神专科服务能力。

在此期间,多地、多机构先行先试,探索施行多种符合实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举措。例如,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精神卫生服务网,推行面向儿童青少年的家—校—社—医心理支持系统,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辐射、帮扶,以分级诊疗、医防融合、多部门协同等推进资源扩容、服务均衡。

此次,《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进一步在国家层面,从资源、人群、服务机制等维度明确今后5年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领域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布局,要求每个省份建成一所精神专科医院或省办综合性医院精神专科院区,地级市范围内精神卫生服务功能基本健全,地级市和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市、区、旗)原则上至少建成一所政府办精神卫生服务机构(院区);公立医院床位增量优先向精神(心理)等薄弱专科领域倾斜;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精神(心理)、睡眠等方面特色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发展精神(心理)科等,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二是服务覆盖生命全周期及重点人群,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持续强化综合服务与社区康复;针对儿童青少年推进相关问题早筛早查、医校协同;面向老年人开展心理关爱、痴呆防治。

三是强化支撑体系建设,依托医改实践成果,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带动行业发展,以信息化、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水平,提升服务覆盖率和感受度。

今后5年,行业领域将持续面临一系列深刻变革:服务重点从疾病诊疗转向全方位支持,服务资源供给由集中转向扩容下沉,服务实施主体从卫生健康行业转向多部门协同。伴随《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的全面实施,一套覆盖生命全程、城乡全域、社会各方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网将逐步成形,中国卫生健康的故事也将在心理健康的温暖底色之上持续更新。



  •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付强

  •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政策研究部主任 肖月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纳入相关重点工作,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有关领域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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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体系、协同机制不断健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心理援助工作。2016年,2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心理健康工作的任务目标。2019年起,各地、各部门将心理健康服务与社会工作、城乡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医疗卫生服务等相融合,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社区依托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站,用人单位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各类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或心理辅导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兼职精神卫生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置“12356”为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于2025年5月1日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开通运行。

二是强化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精神专科医疗资源规划与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医疗资源供给,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的意见》《“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支持各地省级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指导各地加强心理门诊、睡眠门诊相关建设,并申请专项资金为相关科室配备专门设备,全国地级市、直辖市区县已实现心理门诊、睡眠门诊服务全覆盖。同时,设置5个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和2个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带动全国精神专科领域建设与发展。

三是加强精神障碍人员综合服务。建立严重精神障碍人员全流程服务管理体系。2004年起,国家设立中央补助地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2009年起,将居家严重精神障碍人员的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等要求,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规范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随访管理、病情评估、健康体检、服药指导、社区康复等工作,提供全流程服务,强化精神障碍人员权益保障。同时,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先后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等,加强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部门协调配合、专业力量支持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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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统筹、专科力量有待强化


当前,系列工作还面临一些瓶颈。

一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和不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进度、工作成效还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部分地方缺乏心理服务场所,一些已建成场所人员配备还未到位,使用率不高。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属于社会治理范畴,需要各部门履职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进一步提高有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相关工作力度,加强相关投入保障。二是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省、市、县级公立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强化,部分省份省级精神专科力量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市还没有公立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院区,一些区县还没有精神科病房或门诊,基层精神障碍诊疗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发展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促进心理健康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加快,焦虑、抑郁、睡眠障碍等心理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增多。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多数可以通过自我调适、家庭支持等方式缓解,也有一些需要得到社会心理支持、疏导等帮助,严重的需要接受专业治疗。心理健康问题预防和早期干预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社会公众对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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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建共享、有效衔接是未来着眼点


党的二十大提出“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的要求。

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健康中国,持续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实现《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中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相关的目标和任务,“十五五”期间,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的着力点主要有:

一是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强化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将心理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及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心理服务新格局,推动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推进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工作,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做好日常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强“12356”心理援助热线应用,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建立省级信息化平台,加强热线咨询员培训,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实施“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支持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等精神(心理)科建设。推动各省份建成一所精神专科医院或省办综合性医院精神专科院区,地级市和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市、区、旗)原则上至少建成一所政府办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或院区,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三是强化精神障碍人员综合服务,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综合服务、救治救助、人才培养、机构运行、支持保障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完善精神障碍治疗与社区康复有效衔接的服务机制,推动“精康融合行动”提质增效,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进一步保障患者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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