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江苏省开展的一场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座谈会上了解到,尽管政策允许为慢性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的长处方,但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仅开具4周处方。结合其他省份持续优化长处方管理举措的探索,总体可见,现实中慢性病长处方仍存在堵点。堵点并非源于政策本身,症结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相关政策执行细则有待进一步明确、药品供应保障仍有短板、医生用药安全顾虑尚需化解、基层考核激励方向亟待优化。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长期处方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门诊药品次均费用考核。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老年合理用药促进行动(2026—2030年)的通知》,明确要求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医疗机构可以在普通内科、老年医学、全科医学等科室,为患有多种疾病、评估后符合要求的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4个月内,两份文件相继出台,政策导向清晰明确,为基层慢性病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然而,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综合施策。
政策要更具体,让基层执行有据可依。9月1日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新增大量慢性病用药品种,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常见消化道疾病、糖尿病和高血压4种慢性病用药就增加了24种。调研发现,目录扩容是利好,但各地执行标准并不统一,而且在随访、复诊、续方监管等关键环节缺乏细化规定。目录扩容的利好要真正落到基层药房和医生处方笺上,配套细则必须及时跟进。比如,制定长处方药品目录,明确纳入管理的具体品种、剂型及适用条件,让基层医生开方时有据可依、心中有底。
调研发现,部分集采慢性病药物存在阶段性供应紧张,部分地区不时出现缺货现象。当药品供应保障不足时,长处方就成了空中楼阁。对此,应提前测算辖区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据此备足库存,并通过县域中心(云)药房等进行灵活调配、余缺调剂。同时,建立集采企业履约考核机制,打通“报量—采购—配送—储备”全链条,让长处方真正开得出、拿得到。
开具长处方后,如果12周内患者病情出现波动怎么办?中途换药导致的退药损耗由谁承担?调研发现,基层医务人员普遍存在这样的担忧。由于缺乏完善的风险分担和随访监管机制,医生开具长处方的积极性明显不足。更值得关注的是,基层信息系统普遍缺乏跨机构处方溯源功能,患者是否在其他医院重复开药、叠加用药,医务人员无从查证。长处方延长了用药周期,若用药期间患者同时在其他机构重复开药,则风险叠加周期更长、危害更大。这种“看不见的风险”,让不少医生对长处方望而却步。
破局的关键在于给医生吃下“定心丸”。一方面,应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合理的病情波动不属于医疗过失,消除医生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应加快区域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用技术手段实现跨机构处方实时查询、重复用药智能预警,为长处方安全兜底。
调研发现,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处方开得越多,越容易面临考核指标与政策导向不衔接的困境。药品零差率实施后,一般诊疗费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补偿来源。长处方开得越多,患者跑医院的次数越少,就会直接影响一般诊疗费收入,形成“开得越多、收入越少”的局面。更关键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多以门诊量、服务人次为核心指标,开具长处方减少接诊人次,与现行考核逻辑不符。建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开具长处方而减少的诊疗收入给予合理补偿,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长处方落实成效纳入评价体系,从制度上调动机构和医生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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