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 对医疗机构来说,这不是一份看看就好的文件,而是要把特医食品的管理真正制度化、规范化。 一、特医食品,到底是个啥? 听起来很专业,理解起来其实很简单——它是一类专门给人吃的配方食品。 它得"持证上岗":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才可以在国内市场销售。 它是给"特殊人群"用的: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处于特定疾病状态的人,对营养有特殊需要。 它不是想吃就吃:必须在医师或临床营养技师的指导下使用。 和保健品、普通食品不同,特医食品属于营养支持治疗的手段,是临床的事。 二、《指导意见》重点说了啥?三件事 三、哪些机构要照着做? 适用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特医食品的遴选、销售、使用。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依法从事疾病诊断和治疗活动的诊疗机构。 无论你是大三甲,还是基层诊所,只要符合条件,都在范围内。 四、医疗机构接下来该做啥? 首先要对照核查本院是否设立特医食品管理部门或小组,梳理形成本院特医食品供应目录。同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围绕采购、贮存、销售、使用、召回全流程逐项开展查漏补缺,落实销售区域规范化管理,检查销售区域是否做到独立醒目,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 在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以此为契机夯实内部建设,切实提升医院临床营养整体服务能力。 对医疗机构来说,特医食品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也是推动临床营养工作落地做实的重要契机。以此为抓手补齐制度、流程与管理短板,推动临床营养工作走向标准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院内诊疗服务体系,提升整体临床营养诊疗水平。
一句话概括目的:规范使用管理、提升临床营养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患者营养支持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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