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细节需注意

◎违规行为描述:违反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相关法规,且违规费用纳入医保结算。

◎违规事项举例:

1.存在销售过期药及医用耗材行为。

2.中药饮片与西药无单独管理,中药饮片由西药师核发配药。

3.氧气瓶(灌装瓶式)无医用氧生产合格证。

4.门诊处方存在无姓名、无性别、无年龄、无诊断、无规格、无用法、无医师签字、无药师核发签字、处方随意改变无医师签字、无收费章等现象(违反《处方管理办法》)。

5.门诊无处方发药(只有收费票据)。

6.疼痛科收取应属精神科专科的宗氏焦虑自评量表、宗氏抑郁自评量表。

7.无相应资格开具特殊药品(如医师无开具麻醉药品资质,开具精神麻醉类药品)。

8.临床科室开展项目收费时间早于执业许可证中备案时间进行收费。

9.未按医疗机构许可证批准的科目设置科室,如未取得许可设置中医康复病区并收治病人(超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服务并纳入医保结算)。

10.内科在检验科有同类检测设备及能力情况下,将无正常购置手续的某些生化检验设备,放置在内科病区医师办公室,由无检验资质的临床医师自行检验收费并出具相关检验报告。

11.非专业技师从事病理技术操作。

12.非放射科医师(士)从事放射诊疗活动。

13.未取得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许可开展“精神科A类、B类、C类量表检测”“催眠治疗”“智能电针治疗”等精神科项目。

14.医疗机构无精卫专科及康复医师开展“日常生活能力评定”。

15.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检查费用提取分发给该科室医护人员。

16.放射治疗记录单不规范,无明确所做项目、现场操作者无资质、区勾画和计划无医师签字、放射治疗登记本未区分门诊和住院。

17.血液透析机核定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符。

18.医疗机构未取得卫健部门备案许可,违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人工关节置换术、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等限制类诊疗技术。

19.大型医用设备资质不全,在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情况下已购置并开展相关诊疗活动。

20.医疗机构未按相关规定开展手术。

21.定点医疗机构收取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项目经费,但又纳入医保重复报销。

22.病例出现空项、漏项、签字不全、医嘱记录不规范。

23.医用材料使用管理不规范,病历中植入类医用材料条形码未按规定粘贴,粘贴数量较收费数量少。

24.医师签字字体不一致。

25.强制年检的医用设备设备无年检。

26.手术授权制度与流程不规范,《手术医师资质申请表》申请时间、科室意见、医务科意见、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意见时间均为同一时间,且无本人签字。

27.《放射诊疗许可证》登记地址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地址不符。

28.未按相关要求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29.医疗机构未按相关要求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30.医院医保支付的院内自制药品未经过审批,未执行审批价格。

31.医师越级开具抗菌药物。

32.留存社会保障卡,定点门诊盗刷社保卡。

33.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人员无相应资质或与取得资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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