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违规参加学术活动遭严查。

01

卫建、医院发文

讲课费整治来了


近段时间,贵州省多个卫健、疾控部门及医疗机构——包括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贵州省妇幼保健院、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六盘水市疾控中心、黄平县卫生健康局等密集发文,公布违规参加学术活动的举报方式(具体见文末)

据赛柏蓝器械观察,贵州这波举报行动,在去年已有端倪。去年6月,贵州发布《贵州省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参加学术活动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讲课费管理与学术活动监管提出详细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不得接受邀请方以任何名义支付的除讲课、主持人、讨论嘉宾等劳务报酬以外的其他报酬,如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通过学术活动与企业建立不正当经济往来,变相获取额外利益

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严禁通过学术活动与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建立不正当经济往来,不得接受其以学术支持为名,变相支付的旅游、娱乐费用。不得利用学术活动平台为特定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

各个医院发布的通知内容可见,本轮举报受理范围包括违规取酬、现金取酬,讲课费、劳务费等超出规定标准;接受邀请方、医药企业等提供的不正当利益;学术活动与药品、器械、耗材推广不当挂钩等行为,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管理、医疗、护理、药技、医技等从业人员等。

除了贵州外,全国多地均在近年升级医疗讲课费监管。随着各地相继公开举报方式,新一轮医疗领域讲课费整治将拉开序幕。

山东某公立医院一位医生对赛柏蓝器械表示:“过去院内对医生外出参会、讲课已有规范要求,但近年相关流程执行得更加细化,且对是否涉及利益问题更为重视。尤其从今年开始,带有商业色彩的活动邀请几乎不能获得请假或调班的批准,在休息日参会若被发现,也会收到科里乃至医务科的问话,需要证明没有违规收取不合规报酬。

在贵州省的征求意见稿里,也提到了要对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实行全流程监管。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从业人员参与学术活动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举办学术活动方资质、学术活动的专业性及学术价值、从业人员参与资格、参与必要性等。

此外,作为会议活动的举办方,药械企业近年也受到更严格监管。根据贵州征求意见稿,参加活动、课件、活动举办资质等将受到严格审查。近期某医疗器械公司就被市监部门通报,因赞助会议费被处以十倍罚款

02

纪委频繁点名

医疗隐蔽利益输送挖出


近年来,国家针对隐蔽利益输送的监管颗粒度持续细化,其中讲课费作为典型手段被多次点名。
中纪委发布《深度关注破除“障眼法” 揭开“隐身衣”一文,其中指出,一些行贿人送礼的手段升级、花样翻新,有的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评审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拉关系,背后隐藏着权钱交易,需要高度警惕、及时纠治。
具体到医疗领域来看,各地已在近年披露多起相关案例。
根据重庆市纪委监委官微消息,重庆北碚区纪委监委通过巡查和审计发现,部分药品供应商长期以“讲课”的名义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会议活动,变相进行利益输送,最终全区30余名医务人员主动上交“讲课费”。
四川省纪委监委也曾发文介绍,某县人民医院内科主任张某在一年内收了AA医药公司10多笔备注有“讲课费”“咨询费”的转账,最终因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2万余元被收缴。
今年5月1日起,《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正式施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入罪门槛再度降低,医生通过讲课费等谋利的风险也同步提高,若数额足够巨大将面临法律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加强监管并不意味着拒绝学术交流。贵州省的《意见稿》中就明确提到,对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活动采取支持鼓励态度。
上述医生也表示:“对于纯粹的医疗学术会议,医院还会主动派出专家和年轻医生参与,并对路费、住宿费进行报销。”
此外,医生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获得合法报酬也并未被禁止。目前多地已公开相关标准,即原则上取酬不得超过本行业学(协)会推荐或实行的讲课取酬
例如:按照2016年更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在合规整治下,医疗行业的纯粹风气将加速回归。对药械企业而言,粗暴的利益输送已难以为继,也将倒逼其将资源转投至产品创新与学术推广,药械间的竞争将更多聚焦于真实价值,而非灰色关系。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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