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贵州省医学会发布公告:经第十届理事会第8次理事会议审议同意, 撤销医学工程学分会、医疗价格学分会 。自发布之日起,相关分会终止运行, 不再开展相关学术、培训等及各类活动。
贵州省的医学会“瘦身”并非个例。2026年8月1日,民政部新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施行,医学类分支机构的撤并也进入密集期。而实际上今年以来,已经陆续有许多医学学会/协会主动或被动“瘦身”,以下为公开报道中整理的学部分典型代表:
一、全国性学会/协会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2026年3月撤销10家分支机构,是单次撤销数量最多的案例之一。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2026年3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整改议案,内设机构从35个精简至9个,撤销16个分会,6个合并为3个。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2026年9月13日,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一次性表决通过撤销6个分支机构、优化合并8个分支机构,合计涉及14个机构。
中国康复医学会:2026年8月18日发布通知落实新规,控制负责人职数(主委1人、副主委不超过6人),调整学组、专业组数量,同一人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分支机构负责人。
中华口腔医学会:2026年9月8日前后,将8个业务相近的专委会两两整合,重组为4个分会。
二、省级学会/协会
山东省医师协会:9月11日,撤销女医师分会、远程医疗分会、体医融合分会。
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9月2日,一次性撤销5个分支机构,包括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分会、小品种药供应保障协调委员会、中药分会、中药材专业委员会、MAH工作委员会,并明确此后不得再以上述机构名义开展活动。
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撤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专业委员会。
重庆市医学会:撤销社会医疗机构骨科分会。
广东省医学教育协会:撤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专业委员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委员会。
三、市级学会/协会:
成都高新医学会:2026年8月7日发布通知,明确分支机构下不得再设分支机构;对连续2年未开展活动、因合并或分立需要撤销、完成设立目标无继续存在必要的机构,启动撤销程序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遂宁市糖尿病防治协会:2026年8月24日,整个协会注销,被认定为“僵尸型”社会组织,长期未开展活动。
漯河市中医药学会:2026年9月4日,撤销针灸专业委员会、乳腺病专业委员会。
珠海市医师协会:2026年9月9日,妇科分会内分泌学组、宫腔镜学组全体决议解散。
政策推动,医药学协会迎来强监管
医学类学会/协会组织的瘦身集中出现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出台后,该《办法》2026年6月30日发布,8月1日施行。它适用于所有社会团体,不限于医学领域。
其核心约束包括: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设立会员明显重合、名称或业务范围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机构下再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等。
《办法》划定了七类应当撤销的情形,存量不合规机构享有12个月整改过渡期,须在2027年7月底前完成,逾期强制注销。其中七类应当撤销的情形包括:
(一)完成设立目标任务或者交办事项,没有继续存在必要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撤销
(三)连续2年未开展活动
(四)拒不服从社会团体管理
(五)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合作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
(七)应当撤销的其他情形
8月5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全国学会对不符合要求的存量分支机构,采取撤销、合并、变更等方式清理规范,于2027年3月底前全部调整到位并报备。
据官方介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医科类全国学会共29个,包括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抗癌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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