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国家医保局组织放射治疗、超声检查、综合诊查、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专场解读活动。
据介绍,国家医保局已编制印发28批立项指南。活动中,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翁林佳、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唐菲等解读了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编制思路、进展和亮点。
一是强调规范统一。立项指南原则上以卫生健康部门正式发布的技术规范为基础,对相同服务产出相关的价格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内同一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等关键价格要素统一。
二是强调赋能创新。立项指南跟进医疗技术新发展,通过价格政策赋能新技术、新业态。比如,放射检查类立项指南新增“质子放疗”等价格项目,促进高端治疗设备临床转化;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促进低空经济在医疗领域发力。
三是强调适应需求。基于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和适老化社会需求,立项指南有针对性地新增“胎儿彩超”“家庭病床建床费”“上门服务费”等价格项目,鼓励医疗机构补齐医疗服务短板。
立项指南落地后,计划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一是降低负担,受益于大型医疗设备市场竞争,设备采购成本将有所降低,为适当下调影像检查类项目价格水平创造了客观条件;二是提高标准,针对过度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立项指南将“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纳入价格构成范围,明确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云影像服务的,降低收费标准;三是使医院获益,为调增诊查、护理、手术等技术劳务类项目价格腾出空间,同时综合诊查、超声检查、放射治疗等体现技术价值和劳务付出的部分项目价格水平将所有上调,让临床医务人员共享改革和治理成果。
会上,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医保部门及4家医院相关负责人,以及医疗设备企业代表分享了推进政策落地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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