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建以来,持续加大对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力度,每年定期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将大量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前,国家医保药品总数量已达到3159种,涵盖绝大多数临床所需药品,特别是对癌症等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现行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既有化疗用药、也有靶向治疗用药、还有免疫治疗用药,共230余种抗癌药品,覆盖肺癌、乳腺癌、胃癌等20余种常见癌症,大幅减轻患者用药的费用负担。除了直接治疗癌症的药品,其他必要的辅助药物医保目录也都有覆盖。比如肿瘤化疗药常会带来呕吐、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等副作用,相应的强效止吐药、长效升白针等药物也都在医保目录内。

此外,一些小伙伴对于基本医保可能还有一些误区:

误区一:医保能报销的药品仅占2%?

有人称“药监局批准的药品超过15万个,但医保目录只纳入了3159种。医保目录药品仅占2%”。这种说法把基于不同统计口径的数据不加转换、粗暴比较,刻意压低目录内药品数量占比,是明显错误的。

目前,统计药品数量有多种方法:其中之一是按照药品活性成分统计,统计的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的药品数量。这种统计规则的核心逻辑是:一种药,无论给药途径、剂型如何,无论有多少个厂家生产,只要活性成分相同,就视为同一种药。以“阿莫西林”为例,无论市场上有多少个厂家生产,无论是胶囊、颗粒、注射剂,在医保目录中均认定为1种药品。国家医保目录即按照这种统计方式,目前共有3159种药品。另一种是按照药品批准文号统计,统计的是药监部门批准颁发的、每一个具体药品上市许可的“批准文号”数量。这种统计规则的核心逻辑是:同一种药,不同厂家生产、不同剂型、不同规格都会有不同的批准文号,会被认定为多个药品。仍以“阿莫西林”为例,阿莫西林有多种剂型(仅口服剂型就包括胶囊、片剂、颗粒、口服混悬液等),其中胶囊这一种剂型就又分为不同规格,不同规格、不同厂家生产的药品,就会取得不同的生产批文,如A厂生产规格0.25g的药品,取得了批准文号甲;A厂又生产了规格0.5g的药品,取得了批准文号乙(同一厂家,规格不同,文号不同);B厂生产了规格0.25g的药品,取得了批准文号丙(不同厂家,规格相同,文号不同);C厂生产了规格0.25g的药品,取得批准文号丁(不同厂家,规格相同,文号不同),这就意味医保目录内同1种“阿莫西林”,按照批准文号统计,仅胶囊这一种剂型至少会有4个药品。按照这种统计方式,截至2024年底,我国境内生产药品批准文号共有超过15万件,其中有销售记录的药品有11万余件。

如果对医保目录内3159种药品的批准文号进行换算统计,则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批准文号超过7万件,大约相当于全国市场有销售记录药品的63%。

误区二:进口药医保不报销?

看病时碰到进口药,不少人都会犯嘀咕:这些药医保到底报不报销?答案是 “医保报销不区分生产厂家,只要在医保目录内就能报”。

我国医保目录实行药品通用名管理。例如,“贝伐珠单抗”是一种治疗癌症的药品,“贝伐珠单抗”是药品通用名,有不止一家企业生产。我国齐鲁制药生产的“贝伐珠单抗”(商品名为“安可达”),以及总部位于瑞士的罗氏制药公司生产的“贝伐珠单抗”(商品名为“安维汀”),医保都能报销。又如,治疗2型糖尿病的二甲双胍,美国施贵宝公司和我国华北制药等企业均生产销售,医保都能报销。

误区三:医保只报销便宜的老药?

有人称“医保只报销便宜的老药,新上市的药品医保不能报销”,这是错误的。

国家医保局通过每年的医保目录谈判,将许多新药、好药、救命药及时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很多抗癌新药获批不到1年就被纳入目录范围。比如近几年国际上热门的免疫治疗(PD-1)类药物,医保目录中已经有6款,纳入医保后患者的负担大幅减轻。还有在“头对头比较中”胜过知名“K药”的国产新药“依沃西单抗”,2024年5月获批上市,当年就被纳入医保目录。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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