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公布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32个党组织被进行巡视,包括5个医疗系统及医疗教育系统单位,分别是: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


根据整改进展通报,上述单位涉及个别项目串标、默许意向中标人推荐或长期挂靠、进口医疗设备招标违规、部分设备采购项目虚假市场调研等突出问题,附有相应整改措施及相关人员处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针对“进口医疗设备招标”问题


一是专项核查3个进口设备采购项目;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诫勉1人(合并处理),批评教育2人;约谈涉事招标代理机构2家;举一反三查处案件2件,处分2人。二是修订医院《医疗设备申购审批制度》,按制度规范开展70场设备调研或参数论证会议,培训5场55人次。三是制定医院《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按制度规范开展25个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和论证。


· 针对“部分设备采购项目虚假市场调研”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核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诫勉2人(合并处理),批评教育7人,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查摆整改。举一反三查处案件1件,处分1人。监控采购全流程,完善设备采购信息台账,指定专人统计分析投标公司、中标公司法人及投标代表等信息,加强对围标串标嫌疑或异常情况的排查。二是约谈原在库17家招标代理机构,明确建立监督考核和退出机制,并约谈涉事招标代理机构8家,要求进行整改;约谈新入库招标代理机构11家,签订《廉洁购销协议》。


· 针对“设备采购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问题


一是严格核查项目并开展专项治理,自查2021-2024年以来设备政府采购项目869项,未发现此类情况。二是批评教育1人,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查摆整改。三是约谈涉事招标代理机构1家,责令其整改,加强监管。四是制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已完成54个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审查。与8家新入库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廉洁购销协议》。五是专项培训采购人员9场209人次。


· 针对“进口设备采购专家论证意见未公示”问题


一是2项采购项目按要求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专家论证意见,已审批通过但尚未挂网招标的6项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在医院官网上公示专家论证意见。二是编写“进口设备专家论证公示”窗口操作指南,并组织培训。


· 针对“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未按最低价采购”问题


一是严格核查项目,与分管院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诫勉1人(合并处理),批评教育2人。二是约谈供应商,追讨未及时降价产生的货款差。三是修订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公开遴选耗材,竞价入院;专人动态关注采购价格,定期提醒供应商及时降价,2024年降价484项产品。


· 关于“布类洗涤采购项目设置国家强制性禁止条款”问题


一是重新核查2017年以来的5个布类洗涤采购项目,批评教育2人,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查摆整改;加强采购经办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约谈涉事招标代理机构3家,责令其整改。约谈原在库17家招标代理机构,明确建立动态考核和退出机制。约谈新入库招标代理机构11家,签订《廉洁购销协议》。


· 关于“布类、医护工作服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重新核查2020年11月实施的布类、医护工作服采购项目,批评教育1人。二是约谈涉事招标代理机构1家,责令其整改。约谈原在库的17家招标代理机构,明确建立动态考核和退出机制。约谈新入库招标代理机构11家,签订《廉洁购销协议》。三是修订医院《后勤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按制度开展采购项目7项,关键环节双人复核再挂网招标,未收到投诉;组织采购经办培训2场6人次。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关于个别项目串通招标投标的问题。


一是印发《采购监督暂行办法》《院内招标办法(2024年修订)》,加强医院院内招标管理。编制《招标标准化手册》,清晰界定评分权重。二是组织招标采购专题学习5次,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学习覆盖60余人次。三是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提醒谈话1人。


· 关于8个采购项目默许意向中标人推荐或长期挂靠、操纵相关公司参与围串标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采购工作专题学习教育7次。建立督查机制,每半年开展自查工作一次,针对问题抓好整改。二是制定《2024年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方案》《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涉嫌围标公司重点关注名单台账,通过签订承诺函、责任书,加强代理机构、投标人监管。三是组织开展8个项目的自查工作,诫勉1人,批评教育1人,移交问题线索1个,调整岗位1个。与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6次。


· 关于进口设备采购项目的专家论证意见,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的问题。


一是制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管理等培训方案》《设备处2024年9月—2025年2月采购业务培训计划》,组织采购经办部门人员参加专题培训4次,培训264人次。二是开展自查工作。2024年3月至今,3个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均在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开展问责调查工作,提醒谈话1人。


· 关于4个非集采耗材采购项目采购人不正确履职的问题。


一是开展4个非集采耗材采购的价格复查工作。追回未降价差额。二是建立常态化开展医用耗材价格比对机制,动态监测采购价,签订价格承诺函27份,将23家供应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三是印发《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医用耗材准入遴选制度(2024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管理。


福建中医药大学


· 关于未对“药品及设备采购、对外合作不规范”问题开展监督的问题。


一是组织4家直属附属医院对药品采购和对外合作项目开展自查,校纪委组织专项督查。二是开展设备采购“打深井”监督,发现问题18个,立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


· 关于附属康复医院医疗器械招标流程的问题。


一是医院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专场培训,增加采购小组经管科人员,召开采购会,集体审议医疗设备采购。对重点岗位轮岗7人次,向“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发送廉洁提醒短信400余条,召开3场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印发《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医疗设备购置论证制度》《重点岗位轮岗制度》等制度文件,梳理医疗设备采购风险点24个。三是组织开展核查,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提醒谈话、责令检查处理。


· 关于4家医疗机构采购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剂供应商分布过于集中的问题。


一是组织医疗机构开展专项学习24次,廉政风险排查和教育6次,完善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剂采购管理办法、短缺药品管理制度等文件。二是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国医堂门诊部、附属康复医院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药饮片供应商。三是国医堂门诊部、附属康复医院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药配方颗粒剂供应商。四是组织开展核查,未发现失职失责情况。


福建医科大学


· 关于巡视反馈的“工程项目监管不严”“设备采购倾向性明显”等问题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问题。 


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严”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诫勉1人,通报1人。关于“设备采购倾向性明显”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批评教育1人。


· 关于附属第二医院对合作方提供的设备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组织直属附属医院对近年来采购的3722个医疗器械开展专项自查,形成专项报告。开展直属附属医院医疗器械采购管理专项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附属第二医院开展年度医疗设备盘点,形成专项报告。

三是附属第二医院全面盘点、验收、移交与社会资本合作购置并安装在医院的医疗设备,验收入库85台。

四是指导附属第二医院出台《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应急采购管理制度》,修订《医疗设备购置制度》《设备库房管理制度》,在《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中增加年度设备盘点内容。


来源:福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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