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陆续出台了多项评审政策调整。为帮助广大卫生高级职称考生更好地准备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我们将主要改革要点梳理如下:
1、评审标准多元化
根据最新政策导向,职称评审将不再单纯以学术论文、学历背景、获奖情况等作为硬性指标。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的综合评价体系,临床诊疗方案、疑难病例分析报告、手术操作视频等均可作为评审材料提交。
2、基层服务政策优化
部分省份对基层服务年限要求作出弹性调整。以内蒙古为例,申报副高职称人员如当年基层服务未满规定期限,可先参加评审,通评审通过后2年内补足基层工作经历即可。
3、创新评价机制
浙江省卫健委提出:根据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分院的不同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分类设置岗位,分类开展评价。
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人员,重点考核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处置等内容;医共体分院人员,则按照基层卫生人员评价标准进行评价,适当放宽学历等要求,重点考核全科诊疗、康复、中医药等内容。
4、任职年限计算新规
辽宁省创新提出“分段计算任职资历时间”:2023 年及以前可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2024 年及以后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时间计算,两段时间合并计算为任职资历时间。
5、申报流程电子化
海南等省份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无纸化改革。申报人需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材料提交,各单位需做好相关指导工作,确保申报信息准确规范。
6、职称转换通道拓宽
对于跨领域发展的专业人才,多地出台了更加灵活的职称认定政策。如在医学院校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教师,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卫生系列职称评审;转岗至卫生技术岗位满一年的其他系列职称人员,也可申请同级转评。
特别提示: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来源:护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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