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河南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布一则《医药代表接待告知书》。 河南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51年,现已发展成享誉全国的河南省内唯一一所省级三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全省精神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司法鉴定以及医疗质量控制等任务。 为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这家大三甲明确规定对来院进行药品、耗材、试剂等配送工作的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未经备案登记的,不得在院内进行配送、销售、宣传、推广等活动。 同时,接待时严格按照“三定三有”(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的要求对医药代表进行接待。规定接待时间为:每周五下午3:00-5:00。 另外,医院还对医药代表在院行为提出明确“禁令”和违规惩戒措施。一旦发生违规,医药代表个人和企业都将面临“黑名单”处罚: 医院要求,医药代表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向医院工作人员(含其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给予回扣,不得自行或委托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等统计本公司产品在医院内使用量,不得向医院工作人员索取产品销售、使用相关信息。 发现医药代表违规的,首次提出警告;第二次约谈涉事医药公司负责人,必要时停止采购该公司医药产品3-6个月;第三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该医药代表所属企业列入医院医药产品购销企业黑名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当前,医疗反腐和商业贿赂迎来全面严管时代。除了医院端进行管控,近期以来,从国家文件到地方各行动,针对药械代表的监管端口已经前移,为其行为和职业合规划出具体红线。 国家通报! 大批医药代表违规被罚 今年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中,明确覆盖医药购销领域全业务、全流程、全链路的九个场景的商业贿赂风险点,对医药代表执业规范提出“禁止”条令。 随后,为加大监管和惩治力度。6月份,国家层面在《关于印发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再次提出完善行贿人、受贿人“黑名单制度”,推动医药代表在医疗机构内的合规管理: 可见,针对医药购销领域的行贿受贿行为,将面临双向严惩,其范围不仅是“个体”,还上升到“企业”端,除医药代表外,相关涉事药企也会面临惩处。 7月6日,在国家医保局公布的一批《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中,多起违规事件与医药代表直接相关。 当前,官方通报医保代表违规案例已成常态。除了罚金、停职等处罚外,多地因涉案金额高的被判刑的情况也时有曝光。 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在重庆各区县医药反腐整治过程中,一医药代表因宴请、送礼多名乡镇卫生院院长,被纪委监委查办。 浙江省纪委监委报道:台州市椒江区设立医药代表黑名单,医药代表一旦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列入黑名单,视情节限制或暂停相关企业医药、设备、耗材产品采购,并约谈相关责任人,截至目前已有4名医药代表进入黑名单。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通知:多名医药代表因商业贿赂问题被开除。同时涉事的7家企业均发布致歉声明。 ...... 显然,随着国家文件和各地监管手段的落地,一张覆盖全国医药代表的监管大网正在编织而成。 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各地医院对医药代表的活动限制也愈发严苛,同时对违规者的处罚亦逐步升级。部分医院甚至提出对违规代表追究刑事责任的严厉措施。 大批医院出台新规: 从严顶格处罚,移交司法机关! 其中医药、设备、耗材、物资采购、招标等部门接待时,按照“三定”“三有”,即“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制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 同时医院借助人工智能、信息化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医药产品经销人员进入医院内部接洽营销行为的预警、监测,及时驱离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 医院对经核实有输送回扣行为的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纳入惩戒性管理范围,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根据金额从严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其中,若发现医药代表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存在销售药械产品行为的,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月8日,重庆市巴南区第二人民医院也在通知中要求:三次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该企业列入本机构医药产品购销领域的诚信记录档案,2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 同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通报,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和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医院纪检部门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惩治力度加大之大,也让百万医药代表和医械企业进一步警惕风险,严格按规定进行拜访。 当前,医药代表的职能和职业环境正在面临巨变。各项新规的出台不仅显示了对医疗行业健康成长的期待,还标志着提升行业透明度的努力正从各个维度展开。 个人、企业及医院都需要在新制度下重新认清形势,审视自身位置并调整策略,严格规范自身的一言一行。7月16日,铜陵市立医院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全院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
7月17日,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发布《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2025年版)》。要求按照“三定两有”原则,实行预约接待。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工作在医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指导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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