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据内蒙古晨报发布: 苏尼特右旗选举产生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龚有军,因涉嫌违纪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苏尼特右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罢免龚有军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龚有军,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院长,苏尼特右旗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是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此前,按照苏尼特右旗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今年8月,旗委第九轮巡察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5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据悉,巡察组现场巡察时间为6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联系信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0月31日。 龚有军不是第一个倒下的一把手“关键人物”,却是最新的警示标本,对龚有军这类案件的查处,清晰传递出当前医疗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毫无疑问,等待他的将是纪法的惩罚。他的现在,也为后来者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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